在建筑类型的案件中,除了建筑工程的工程资金纠纷,还有一种常见的纠纷,那就是机械设备的租赁纠纷。建筑工程中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很多种。为了合理利用资金,施工方经常租用一些设备,项目竣工后返还。然而,实践中常见的情况之一是,当宁夏建筑设备租赁到期时,设备还没有退回去。为了施工,偶尔使用是不可避免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租金需要支付吗?这主要取决于宁夏建筑设备租赁约定的设备退出责任是谁。
宁夏建筑设备租赁
宁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到期后,施工方仍然继续使用电梯,但租赁期限尚未确定到2020年9月,主要有两个原因:一是双方签订的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》明确规定,原告负责设备的退出,而不是被告施工方,因此原告应承担未能及时退出场所造成的后果;另一方面,被告一直在使用涉案设备的证据不足,只提供了2020年9月6日和8日两天的现场使用情况,法院认为不能充分证明施工方在此期间一直在使用电梯。
所以,租赁期满后,由于实际情况不可避免地偶尔使用租赁设备,并不意味着需要支付足够的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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